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
栏目:高中课程 发布时间:2024-09-17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  音乐与生活具有广泛、密切的联系,对人的全面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

  音乐与生活具有广泛、密切的联系,对人的全面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尤其在当今科学技术和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音乐教育在促进人的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更加显示出它所具有的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制定《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是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力求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体现时代性、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为每个高中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或艺术课程相衔接,是高中阶段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必修课程。

  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通过鉴赏与表现音乐,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音乐的美和蕴涵于其中的丰富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进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音乐音响材料的非概念性、非具象性特征,为学生体验、理解和创造音乐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作冲动,使学生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丰富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使学生的团队意识与共处能力得到锻炼和发展。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学习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国民族音乐,有助于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文化;学习丰富多彩的世界各民族音乐,拓展音乐文化视野,有益于学生对不同文化的理解与尊重。因此,高中音乐课程对于促进学生全面的、有个性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整体把握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感受音乐、用音乐美化和丰富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根据高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持久而稳定的兴趣和爱好。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任务,是提高每个学生的音乐素养,使学生各方面的潜能得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受益。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在提高全体学生音乐素养的同时,还要为具有音乐特长、对音乐有特殊爱好的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因此,普通高中音乐课的内容应该体现多样化及可选择性的特点,应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

  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的艺术实践过程。因此,在所有的音乐教学活动中,都应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重视艺术实践,将其作为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和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基本途径。通过音乐艺术实践,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作,目的在于进一步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并进行音乐创作的初步尝试。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和反映近现代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

  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体验、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珍视人类文化遗产,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及音乐课程的性质,为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对课程内容应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总要求,全面实现高中音乐的课程目标,满足学生对音乐的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需求,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结构由六个模块组成,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这六个模块是:

  音乐鉴赏主要通过聆听和感受音乐及对音乐历史与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是增进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

  歌唱、演奏学生通过对音乐表演活动的亲身参与和直接体验,享受音乐表现的乐趣,陶冶情操,提高音乐表现能力。

  创作是培养学生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园地,也是学生进一步获得音乐基础知识和学习音乐基本理论的模块。

  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密切关系,拓展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艺术表现能力。

  上述各模块的教育功能和作用,虽有不同的侧重,但对于绝大多数高中学生来说,音乐鉴赏作为增进学生基本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应首先得到突出和强调。

  依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方案》规定,学生每完成18学时的学习任务,通过考试或考查评价,可获得1学分。每个高中学生需在音乐课中获得的必修学分为3学分。

  根据不同模块的教学容量和要求,在高中音乐课程的六个模块中,音乐鉴赏为2学分,其余五个模块各为1学分。

  对于具有较强音乐能力并愿意在音乐方面继续发展的学生,在获得必修学分后,鼓励选修其他模块,或继续深化歌唱、演奏、创作模块的学习,每修满18学时,通过考试或考查评价,可获得1学分。

  学校和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在学生选课前,应将音乐课程不同模块的内容、性质和开课计划(包括课时安排、上课地点、教材和任课教师等)及时向学生详加介绍。在学生选课时,音乐教师应和班主任共同对学生选课给予具体指导,以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有能力开出的模块,均应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并通过教师的指导,选择符合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的学习内容。

  从目前师资及教学设备等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地区和学校都具备同时开设六个模块的条件。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模块分步实施。总的原则是: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以保证学生获得参与现代社会生活应具备的音乐文化素养。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开设其他模块,积极为普通高中学生学习音乐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性质的定位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具体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维度的表述中。

  1通过学习音乐,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思考并规划人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2通过对音乐作品的音响、形式、情绪、格调、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审美观,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3通过对我国优秀音乐作品的审美体验,增进学生对祖国音乐艺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学习了解不同国家的音乐传统及优秀的音乐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使学生初步具有国际视野,有助于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往的能力。

  1体验。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要启发学生在对音乐形态与音乐情感的积极体验中,充分展开联想与想象,爱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比较。通过比较音乐的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培养学生分析和评价音乐的初步能力。

  3探究。引导学生进行音乐探究与创造活动,倡导开放式和研究性的学习方法,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4合作。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以音乐为媒介,加强与他人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1欣赏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体裁和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学习音乐的表现手段,了解音乐的历史与发展,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

  2通过对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参与教学中的表演及创作活动,培养与其相关的表演、创作能力。

  上述课程目标,分为三个维度进行表述,在实际操作中,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具备良好的音乐鉴赏能力,对于丰富情感,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形成完善的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高中学生,更应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主动探究并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进而为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从中体验音乐的美,享受欣赏音乐的乐趣,增进对音乐的热爱,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

  ∮能够认识、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演形式,认识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欣赏中外作曲家的优秀音乐作品,感受、体验其民族风格、地域风格和时代风格;认识、了解不同音乐流派及其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作品、贡献等。

  ∮学习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文化习俗的密切关系。

  ∮了解中国音乐发展的主要线索和成就。了解西方音乐不同发展时期的简要历史。

  ∮聆听有代表性的通俗音乐作品,认识了解中外通俗音乐的发展简况,并能对其做出评价。

  ∮能够联系姊妹艺术或其他相关学科,对所聆听音乐作品的音乐风格、文化特征作比较,并进行综合评论。

  ∮学习音乐美学的一般常识,了解音乐的艺术特征,能够对标题音乐和非标题音乐有基本的认识。

  ∮能以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对接触到的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生活现象做出恰当的评价及选择。

  ∮能够在电脑上应用相关软件欣赏音乐,并能够通过互联网搜寻和下载音乐资料。

  △音乐鉴赏模块的教学,无论采用何种形式或方法,都应坚持以聆听音乐为主的教学原则,倡导对音乐作品整体性的感知和体验。

  △聆听音乐时,可设计具有探究性和启发性的问题,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引导学生感受与理解音乐作品。

  △鼓励学生根据指定专题或自选专题,主动收集文字、乐谱、图片、音响、音像等资料进行交流,以拓展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提高音乐鉴赏能力。

  △鼓励学生对音乐展开联想与想象,用口头描述、撰写诗歌散文等形式,表达鉴赏心得。可采用办音乐墙报或召开专题音乐班会等形式,交流鉴赏体验。

  歌唱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普通高中歌唱教学应在九年义务教育音乐教学的基础上得到提高与发展。要注意培养、发展学生演唱歌曲的兴趣与爱好,增强演唱的自信心;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潜能,使他们能够运用歌唱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引导学生用健康的审美意识规范自己的歌唱实践,并在其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得到情感的陶冶与升华。

  ∮欣赏优秀的声乐作品,感受人声的丰富表现力与美感,积极参与合唱、重唱、独唱等实践活动。

  ∮学习并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有气息支持的发声、圆润的音色、清晰的咬字吐字,有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地歌唱。

  ∮在合唱中,注意倾听各声部的声音,保持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的动作做出敏锐的反应。

  ∮在重唱中,能够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唱任务,并能做到与其他声部默契、和谐。

  ∮在独唱中,能够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依据自己的声音特点,自信地、有表情地歌唱。

  △歌唱曲目的选择要注意难度适中,应与学生的歌唱水平相适应,注意循序渐进。

  △排练合唱曲时要引导学生对作品的整体感受与体验。分声部排练要为合排、精排打好基础,合排时应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演奏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及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普通高中演奏教学应在培养学生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发展其音乐才能,使他们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在教学中,要逐步提高学生的演奏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及与他人协作的精神,并在演奏活动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得到情感的陶冶与升华。

  ∮欣赏优秀的器乐作品,感受器乐丰富的表现力和美感,积极参与合奏、重奏、独奏等实践活动。

  ∮学习并逐步掌握演奏乐器的基本技能,能够流畅地演奏与学生技术水平相当的曲目,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情感。

  ∮在合奏中,学生能够调整自己的乐器并使其符合乐队的演奏要求;能按总谱的要求进行排练,正确奏出自己声部的音乐,并能注意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能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动作做出正确的反应;能够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发表对作品艺术处理的意见。

  ∮在独奏中,能够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奏乐曲。

  ∮利用民间音乐资源,组织学生进行采风活动,采集并学习演奏优秀的民间乐曲。

  △演奏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要循序渐进,曲目的选择要注意难度适中,应与学生的演奏水平相适应。

  △合奏曲的排练要重视学生对乐曲的整体感受与体验。分声部练习要为合排、精排打好基础;合排时应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逐步成熟后进行精排。

  △乐队的类型、规模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如:民族管弦乐队、丝竹乐队、吹打乐队、西洋管弦乐队、西洋管乐队、电声乐队、混合乐队、重奏小组等。独奏乐器的选择,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在民间音乐丰富的地区,可安排较多的学时组织学生进行采风和学习演奏民间乐曲。

  高中学生尝试音乐创作是激发想象力、培养创造力的有效途径,是发掘创造性思维潜能的过程和手段。这种学习对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在教学中,应以歌曲创作为重点。条件比较好的学校或有兴趣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增加音乐创作的专业知识及其他形式的创作实践。

  ∮学习音乐材料组织与发展的基本形式及声乐作品中的词曲结合关系,初步掌握音乐作品结构的一般常识及基本的作曲手法,参与以歌曲创作为主的创作实践。

  ∮学习音乐创作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遵循音乐创作的一般规律进行创作学习,并能用简谱或五线谱较准确地记录作品。

  ∮尝试为歌词谱曲、为旋律配置简易伴奏,或利用各种不同的音源材料,进行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

  ∮鼓励学生在当地进行采风活动,采集优秀的民间音乐,作为创作和改编的素材。

  △通过分析典范音乐作品,逐步地渗透创作音乐的意识,培养学生通过音乐抒发和表达自己情感和意念的兴趣。

  △学习音乐创作的基础知识,要理论联系实际,教师可推荐一些通俗易懂的专业书籍引导学生自学,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在创作实践中,可通过学习创作不同风格、不同性格的歌(乐)曲的音乐主题入手,进而探索音乐展开的基本手法和创作技能。

  △建议选修本模块的学生,结合选修信息技术课程中的多媒体技术运用模块,更好地将电脑多媒体技术应用于音乐创作实践。

  音乐与舞蹈是亲密无间的姊妹艺术,其直观的艺术感染力,对丰富学生的艺术体验、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身心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在音乐与舞蹈课中,舞蹈技能的学习固然是需要的,而音乐感知、体验及综合艺术素养,也不可忽视。在教学中,应注意音乐、舞蹈学习的有机结合。

  ∮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根据舞蹈的节奏和情绪选配适合的音乐,或通过肢体动作表现舞蹈音乐的节奏特点和情绪情感。

  ∮结合欣赏和排练,了解舞蹈的起源、发展、体裁及相关文化知识。能够鉴赏和评价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社交舞等不同舞种及其音乐的特色及风格。

  △练习舞蹈动作或排练舞蹈,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在训练舞蹈动作、排练舞蹈之前,要做适量的准备活动以舒展身体。

  △音乐的感知和鉴赏能力,直接影响舞蹈的情感表现及节奏的准确性。在学习和排练舞蹈的过程中,应重视学生音乐感的培养。

  △丰富的舞蹈语言是创编舞蹈的前提。通过现场观摩、观看录像或排练优秀舞蹈作品,帮助学生积累舞蹈语言。可通过表演实践和反复切磋,逐步提高学生创编和排演舞蹈的水平。

  戏剧是一门综合艺术,与音乐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与戏剧表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拓宽艺术视野、提高审美能力。在教学中,应将音乐与戏剧表演相结合,重视表演及创编等实践活动,发展学生的表演才能及创造才能。

  ∮欣赏中国戏曲、中外歌剧、音乐剧及戏剧和影视配乐等,了解戏剧构成的主要元素,认识音乐在不同类别的戏剧艺术中的地位与作用。

  ∮能够选择适当的题材,创编有配乐的戏剧小品或小型音乐剧,并参与排练及演出。

  ∮了解我国传统戏剧及中外歌剧的起源、发展、流派风格、主要代表人物及艺术成就,并能对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做出评价。

  △根据戏剧表演的综合性特征,引导学生学习、感受、体验、理解、鉴赏包括影视在内的多种门类的优秀艺术作品,适应戏剧表演的需要。

  △可从朗诵配乐,或参与表演音乐戏剧小品入手,从感性上认知音乐在戏剧、影视等综合艺术中的作用。

  △引导学生观察生活,从身边熟悉的事物中提炼戏剧素材,进行创编。对学生的习作,进行讨论和评议,并在排练和演出中得到实践的检验。

  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体验是学习音乐的基础,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渗透在不同的模块中。通过教学活动,培养并发展学生的音乐感知、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想象、音乐创作、音乐评价等能力,丰富学生的情感、陶冶学生的情操。

  教师应坚持以音乐为本的教学原则,引导学生充分聆听及参与艺术表演实践,培养并发展学生的音乐兴趣,深入地感受和理解音乐,充分挖掘作品所蕴涵的音乐美。教师要精心创设艺术化的教学氛围,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与学生共同探索音乐美的内涵;教师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不断提高教学技能,以自己对音乐作品的深入理解,并通过富有感染力的歌声、琴声、语言、动作,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使学生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

  高中学生具有较强的求知欲和较广的知识面,学校和教师应首先确保高质量地开好开足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还应大力开发课程资源,以保证学生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意愿自主地选择相关的学习内容,力求使每个学生获得普遍的关怀和鼓励,使他们充满自信地、富有乐趣地参与各项音乐活动。教师对具有音乐特长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指导,提供进一步发展才能的机会,鼓励和引导他们在集体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是沟通学生与音乐的桥梁。教学中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倡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式学习方式,充分发掘学生的音乐潜能。教师要爱护和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建立民主、平等、交流互动的师生关系。

  电脑和网络使音乐的传播和复制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制约,极大地丰富了音乐教育的资源,对音乐教育的方法和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应充分认识以电脑多媒体和网络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对音乐教育的重大作用。教师要经常关注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发展,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电脑和网络资源,不断更新教学手段,引导学生有效地进行学习。

  我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各地区、各民族、城乡、学校之间都存在着差别。各学校及教师应结合本地区、本民族、本校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当地的课程资源,营造良好的校内外音乐环境,丰富具有区域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教学内容,因地制宜实施教学。

  音乐课程评价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自己的音乐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其文化素质及价值判断能力,树立社会责任感,培养人生规划意识等提供有益的参照;有利于教师总结经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有利于学校加强、改进、提高音乐教学工作,促进课程改革朝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方向发展。

  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音乐学科的特点和不同教学模块的内容标准为依据,体现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性质,符合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及音乐审美教育的客观规律。

  无论是评价学生、教师,还是学校音乐教育工作,都应从整体着眼,涵盖课程目标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项内容。对学生、教师、学校的评价,要用科学的态度、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肯定其进步与发展,指明其努力方向,使评价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简便、明晰、易于操作和推广。根据音乐教学的特点,应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把评价融进教学的全过程,使自评、互评和他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生动、活泼、民主、和谐的良好评价氛围。

  对学生的评价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技能方面的目标,还应考察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如: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及情感反应;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及合作能力;音乐的感受体验能力、表现能力、评价能力、探究与创编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理解以及审美情趣的形成;等等。

  对教师的评价主要是教育思想、业务素质、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效果、教学业绩(含课外音乐活动)及在师生的交往与沟通中是否爱护和尊重学生等。

  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形成性评价的主要依据,应给予充分关注并在教学过程中实施。对学生的形成性评价应结合教学内容,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表演、习作展示等方式进行。终结性评价在某一模块的学习结束时进行。教师应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对学生做出总体评价。

  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如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合作精神、探究性学习能力等,是定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可以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进行评价;对学生在演唱、演奏、创作、舞蹈和戏剧等方面的艺术表现力、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曲目的难易程度和数量等进行定量评价。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以各模块的内容标准为依据,注意评价的客观性和可行性。

  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可采用自评的方式。学生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对自己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成果等做出相应的评价。

  班级音乐会及师生音乐作品,音乐评论,或就某一专题展开的讨论,演出照片、录音录像的展示等活动,是生动活泼、富于实效和具有音乐课程特点的评价方式。这类方式能充分体现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团结的气氛。通过此类师生共同参与的评价方式,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的目的。

  学生和教师的自评、师生之间和教师之间的互评、学校和家长对师生的他评,都是必要的评价方式,这些评价可以及时调整和改善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评价活动不宜过多,应尽量简化评价过程,防止流于形式。

  1教科书要依据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写,确保教科书设计的总体思路与《音乐课程标准》相吻合。

  2教科书的编写应遵循高中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从学生的兴趣、能力和需要出发,密切联系他们的生活经验。内容要生动、丰富、多样,应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有助于学生探究式、自主式的学习。

  3教科书应体现素质教育的目标及音乐教育的规律,保证教材内容的准确性、严谨性。加强音乐与其他相关学科的联系,发掘音乐的人文内涵。

  4教科书应重视实践活动和研究性课题的设计,设计内容应有利于发展学生的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5教科书的编写应兼顾传统与现代、经典与一般、中华音乐文化与世界多元文化。注重吸收具有时代感、富有现代气息的优秀作品。所选曲目中,应包括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中国20世纪初至七十年代的创作和八十年代以来优秀的新作品、世界民族音乐、西方古典音乐、现代音乐及适量的通俗音乐和电子音乐。

  6教科书中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内容要有机地渗透在各个模块之中,注意每一模块内容设置的合理与均衡。

  7教科书由文字、乐谱、图片和视听材料共同组成,各部分应紧密结合、整合配套。视听材料要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制作(CD、VCD、DVD和CD-R等),以获得良好的视听效果。

  8音乐鉴赏模块应有单独的教科书;其余5个模块,可以单独或合并编写教科书。

  1《音乐课程标准》和据此编写的教科书是音乐课程最重要的基本资源。学校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音乐课程标准》,选择经国家教育部审查通过的教科书(包括学生用书、教师教学用书及配套的视听材料),依据《音乐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精心地、创造性地实施音乐教学。

  2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规定,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除国家课程外,地方和学校自主开发的课程应占有一定比例。地方和学校应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开发具有地区、民族和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

  3教师是实施音乐课程的关键因素,学校应聘任专职音乐教师任课。由于音乐教师的专业特长不同,提倡校际间的师资交流及跨校兼课。为了弥补专职音乐教师的不足,可以聘请校内具有音乐艺术专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兼课。如条件允许,也可聘请符合教师任职资格的音乐工作者到校兼课。

  4音乐教学设施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保证。学校应配备音乐专用教室和必要的教学设备,除学校常用乐器(如键盘乐器、部分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和打击乐器等)外,还应配备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音频、视频设备和多媒体电脑。

  学校图书馆和音乐教研组应购置足够数量的音乐书籍、乐谱、杂志和视听资料以及音乐软件,供教师备课、进修和研究使用;学校的学生阅览室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音乐书籍和视听资料等,供学生自主学习和开展课外音乐活动使用。

  5学校的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是音乐教育的重要资源,也是建设校园精神文明的窗口。学校领导不仅应该加强管理,还应要求学校的有关部门配合音乐教育活动及音乐课堂教学,经常播放健康向上的音乐,拓宽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

  学校的礼堂、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室内体育馆等也应视为音乐课程资源的一部分,可以利用这些设施,举办歌咏比赛、文艺汇演、师生音乐会或音乐讲座等。

  6学校课外艺术活动,是音乐课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教师有责任承担此项任务。学校应将此项工作合理地计入教师工作量,并在设备、场地、经费上予以支持和保障。

  7积极开发与利用校外各种音乐课程资源。应重视家庭和社会音乐环境对学生音乐爱好、审美情趣的影响,并予以积极的引导;在教学中要善于运用本地区的民族民间音乐资源,使学生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的熏陶;可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开发课程资源,如:组织学生听音乐会、采访民间艺人,或请专业音乐家到校表演、举办音乐讲座等。

  8开展各种形式的音乐交流活动,促进课程资源的开发和信息的沟通。开发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络等渠道交流课程资源。中欧体育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