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文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月起,在深入排查分析系统运行瓶颈的基础上,对公示系统进行用户实名认证查询改造。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信息)。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是国家工商总局于2017年6月27日,为规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服务社会公众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本办法共六章三十条, 自2017年6月27日起施行。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11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自2021年11月26日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用户实名认证查询正式上线。今后,社会公众将可流畅访问且满足个性化使用需求,查询体验感将大大提升。
目前,该公示系统仍旧只能通过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进行查询。中欧体育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