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体育最新地址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组织开展好2023年度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省应急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
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做到所有企业全覆盖(中央驻鲁二级企业、省管企业总部及分公司由所在地市负责组织)。
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岗位员工。
理论培训学习内容主要分为共性内容和专项内容2部分。共性内容是全省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等重要制度措施;专项内容是按照不同行业领域划分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重要文件和技术规范。实操培训学习内容由企业结合岗位设置具体确定,应当包括岗位基本操作技能以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
理论培训学习内容将通过山东省应急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安”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并持续更新;企业培训学习内容必须覆盖但不限于公开发布的内容,应当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生产工艺流程、岗位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
即日起至8月31日,各企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自主学习。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侧重于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1.企业全员培训。各企业要结合行业领域、现有岗位专业特点,采取公司(厂矿)级、车间(部门)级、岗位(班组、工段)级“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重点岗位人员集中培训一次;可以将大培训列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要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重点人员定向培训。依托在线培训平台,适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分类制定培训内容,实施精准定向培训。有效完成全员定向培训任务的,企业可计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绩或员工个人培训记录。
3.内训能力建设。要注重挖掘企业内训潜力,加强内训师队伍建设,利用“大培训”活动培养选拔从业经验丰富、安全素质过硬、操作技术熟练的员工作为企业内训师。积极发挥内训师作用,结合“师傅带徒弟”、老带新等制度措施,引导企业结合岗位实际按纲施训、因材施教。
各市、县可结合本地区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对辖区内有关企业和人员的其它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考试试题编制和下发。5月底前,省应急厅完善共性内容考试题库;6月上旬,上传至省厅网站学习专栏和“学习强安”平台,供各企业组织学习和市、县(市、区)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考试。定向培训结合实际培训情况单独制定考试题库,实时上传。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全省统一考试。各市负责组织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考试,9月1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考试,9月30日前完成。各市、县要组织辖区内考试人员分批次到当地理论考试场所上机参加考试,具体时间由各市统筹确定。考试试题从专用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卷面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成绩8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一次补考,10月20日前完成,同时考试系统关闭。对存在无故不参加考试、参加补考仍不合格等情形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由同级应急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对其所在企业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
3.企业员工考试。由各企业自行组织,9月30日前完成。企业自主培训后,要认真研究确定各岗位人员理论和实操考试内容,自行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考试,如实评定并记录考试成绩。
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就是聚焦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明确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必学必训内容,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覆盖全链条、全岗位的全员集中培训学习,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推动安全培训到位、制度落实到位,提升企业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各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自觉推进工作落实。
主要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发﹝2022﹞6号)《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应急发〔2022〕6号)
主要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22〕8 号)
主要文件:《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关于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安发〔2022〕4号)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通知》(鲁安办发〔2021〕16号)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60号)
主要文件:《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号)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工作规定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37号)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50号)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7 号)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字〔2022〕70 号)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1〕3号)《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鲁应急字〔2022〕86号)
主要内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